《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凈障門凈方便(5)四種尋思(4)差別假立尋思。釋觀相
《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68):
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57)凈障門(14)
凈方便(5)四種尋思(4)差別假立尋思。釋觀相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六:
二、二、四、二、二、二、一、一、四、差別假立尋思
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立尋思。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九(之上):「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等者︰景云:合觀名義,各有︰漏、無漏等、眾多差別,故云︰差別假立。同前,更互為客,名為︰假立。「離相觀」者︰是前二觀。「合相觀」者︰是後二觀。
測云:如《攝論》說︰尋伺、名義、二種差別、亦假立相。問︰何故,前二但云︰名事自性差別,並不名︰假立?解雲︰初二觀、名義差別觀,離相觀故、不名假立。自性差別、合相觀故,名義相望、二俱是客,所以後二、皆雲假立。今依《攝大乘論》︰如是四種、皆是假立。故彼論雲︰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問︰三藏、又若依《攝論》說,有其二種︰謂四種觀,如前所引文也。或作六種觀。故彼論雲︰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立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有故。解雲︰名。義。名自性。義自性。名差別。義差別。言「假立自性差別義」者︰重釋「假立自性差別」言。
「差別」,就是蘊、界、處的事,它的體性上又有各式各樣的差別境界;有見、無見,有漏、無漏各式各樣的差別尋思,「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這些差別假立,就是在自性上又詳細地去分別它;自性是假立的,差別當然也是假立的,都是內心裏面作如是分別,所以都是不真實的,「是名差別假立尋思」。這是「釋得名」,解釋四種尋思成立的名字,解釋完了。下面「釋觀相」,觀察四種尋思的相貌。
二、二、四、二、二、二、一、二、釋觀相
此諸菩薩於彼名事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止名事合相觀故,通達二種自性假立、差別假立。
「此諸菩薩」,這麼多的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菩薩,修止觀的菩薩。「於彼名事」,一個能詮的名、一個所詮的事,這二件事「或」者是「離相觀」,就是分開;名作一種觀,事又作一種觀,就是分開觀,「或合相觀」,或者名和事合在一起去觀察。
「依止名事合觀故」,依止名和事,合在一起去修觀的時候,「通達二種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就會明白、通達名的自性假立、差別假立,事的自性假立、差別假立都是不可得。
韓清凈《披尋記》:「於彼名事或離相觀至差別假立者:若唯於名或唯於事見其自性差別假立,名離相觀;若於名中實有唯事,於唯事中亦有唯名,如是二種皆能觀察,名合相觀。由是通達名事二種自性假立差別假立。」
「於彼名事或離觀至差別假立者:若唯於名或唯於事見其自性差別假立,名離相觀」,多數是初開始修止觀的時候,就是簡單一點好,就是離相觀。
「名」是能詮,「事」是名字所詮。「唯於名或唯於事」,或「唯於名」見其自性差別假立,「或唯於事」見其自性差別假立,這叫做「離相觀」。在「名」裡面有「自性差別假立」,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在「事」裡面也有自性假立和差別假立,那麼這個「名」和「事」,分開觀察,這叫做「離相觀」。
「若於名中實有唯事,於唯事中亦有唯名,如是二種皆能觀察,名合相觀」:「若於名中」也有「實有唯事」,「名」裡面有「事」,但這裡說這個「事」,是實有。「於唯事中亦有唯名」,不但是「事」還有「名」,如是二種都能夠觀察,叫做「合相觀」。這是名和事合在一起觀。
「實有唯事」,實有這句話,在依他起來說,蘊界處是依他起法,依他起是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夢中境是不真實的;那麼這就是它是有體性的,但是若不承認它是如幻如化,認為是有真實體性就變成遍計執了。一變成遍計執就是畢竟空的,沒有這一回事了,所以這上面說「名中實有唯事」。「於唯事中亦有唯名,如是二種皆能觀察」,就是常常的修止觀,這智慧會純熟了,不會像一開始那麼地生疏,熟了的時候「皆能觀察」,就合在一起都能觀察,就叫作「合相觀」。「由是通達名事二種自性假立、差別假立」,都是畢竟空的,這叫作「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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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觀諸法如
校對|如檀 美編|如真
※《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凈障門(6)障因緣(6)釋八分別(4)我我所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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