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暴徒的自述
嗨,我叫小暴徒。
我真實的名字叫什麼,在這裡並不重要。
我叫這個名字不是因為我會巫術,也不是因為我有特異功能,只是在TA心理學裡把我這樣的一類人稱之為「小暴徒」。
我的爸爸叫「專制」,我的母親叫沒有「存在感」。
從我呱呱墜地開始,我的耳邊就總會響起或粗暴、或有力、或暴躁的聲音。
大約一歲時,我知道以前聽到的那個暴躁的聲音是我的爸爸發出來的。
三歲時,我搶了一起玩的小朋友的的變形金剛,並將ta推倒在地,媽媽趕緊過去把那個小孩扶起來,還給那個小孩父母道歉。
回到家,我爸爸把我高高的舉到頭頂:「還是我兒子厲害,有勁,不跟老爸丟臉,不像你媽那麼沒出息。」
8歲那年,我考試考砸了,爸爸暴跳如雷:「在成績提高之前,你休想跨出門一步,也別想交半個朋友。」然後,整個假期我都沒能走出大門。
13歲時,我和同學在馬路上踢球,一個不小心,球飛向了鄰居家的玻璃。母親知道了,趕緊去賠償道歉。
我以為回家我爸爸會「煉」我,我爸爸卻大笑著說:「好小子,跟我小時候一樣。」
15歲,我開始反抗爸爸:惹事生非、逃學、打架,到處遊盪,離家出走。
後來,我草草的念了一個職高。
爸爸叫我回家幫他的忙。
我說:我要自己闖。
爸爸說:「沒有人會為你這愚蠢的決定負責。」
爸爸再也沒有管過我。只有媽媽偷偷地給我兜里塞零花錢。
這天下真心不好闖。
為什麼所有的老闆都認為給了員工工資,就要限制員工的自由呢?---不好意思,我不伺候。
那些同事也總是以各種共同合作的目的要求我配合----對不起,我不care。
這期間,我交過一兩個女友,最後都嫌我脾氣不好,不尊重她們,跟我拜拜了。
25歲,我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也實在不想在外面混了。
我決心回家:「爸爸,我想幫你做事情。」
我發現,只要不和爸爸對抗,效仿他,日子就好過多了。
我再不會為了和他作對而被打壓、被壓抑、被苛待、也不會像屈服於他那樣,變得無能而空洞,我感覺我變得和爸爸一樣強壯而有力。
28歲,我結婚了。
這段婚姻持續不到兩年,妻子說我太自我,太不尊重人,跟我離婚了。
35歲時,我的第二段婚姻又走到了盡頭。
離婚前,她告訴我:「你就不該結婚,你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愛女人,如何尊重女人!」
我覺得很奇怪,我的爸爸和媽媽不是都好好的沒離婚嗎?女人不就是應該安守本分,男人說什麼,就是什麼,男人讓怎麼做,就怎麼做嗎?
38歲時,我找了個老實巴交的女人為妻。
後來,我有了兒子。
我的兒子叫小小暴徒。(當然,子承父業嘛!)
你問我,我後來又離婚沒有?
我不告訴你。
反正,做我小暴徒的妻子,你得放下什麼男女平等的觀念;你得學會聽話;你得學會安守本分;聽我的,照我的意思做,就對了!
至於要不要給妻子尊重和愛?溫柔和體貼?不好意思,我沒有這些東西,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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