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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五千萬巨款不還,被債主抓到後扔進湖底的張宏案,結局如何?

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自古以來都不變的道理,不管是誰,只要欠了債,就要準時還錢,這才是有誠信的人。而且以後如果再需要借錢的時候,別人才敢借。

不過世界那麼大,總有一些奇葩的人,欠了債卻不肯還,這種人被俗稱為「老賴」。不過老賴可不是那麼好當的,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尤其是當涉及到的數目巨大的時候,那可就不是想賴就能賴得掉的。比如曾經就有一個人,欠了別人五千萬的債務卻拒絕還款,最終被債主沉屍水底80米。

這個人叫張宏,是來自內蒙古的一個老闆,有一次,他的公司遇到了一些困難,急需資金周轉,於是他便向自己的生意夥伴,一個來自溫州的老闆胡方權借了兩千萬來周轉公司。當時兩人都喝得醉醺醺的,借錢時也就沒有商量好要多少利息,甚至連正規的合同都沒有簽訂。這就導致雙方後來產生了種種矛盾,甚至就此釀成了一場悲劇。

如此大一筆數目,張宏自然不可能一次性還清,因此他選擇了分期付款。可是當到了分期還款的時候,張宏卻傻了眼,因為他發現利息竟然翻了一倍。這不管擱誰身上也不會高興的,張宏也是如此,畢竟兩千萬如此大一筆數目,利息就更高了,所以最後他索性本金利息都不還了。

胡方權見到了還款日期,張宏還不還錢,便多次打電話找他索要,可張宏就是不還款。後來,胡方權也急了,他決定想個辦法來逼張宏還錢。於是他打電話約張宏到杭州市區溫德姆酒店見面,聲稱商量利息。張宏信以為真,便如期赴約了。可是他沒想到的是,這是一場鴻門宴。當他來到約定地點時,才發現胡方權帶著一伙人等在了那裡。

張宏感覺有些不對勁,便想逃跑,可是卻被胡方權和他同夥給抓住了,之後還被帶離杭州。緊接著胡方權又打電話給張宏的家人,索要五千萬贖金來償還雙方的債務。明明只借了兩千萬,最好卻要償還五千萬,這實在是獅子大開口了。雖然張宏家人很憤怒,可是張宏還在胡方權手上,他們不得不到處湊錢交贖金。

在接下來的三個月中,張家斷斷續續支付了620萬元,可離五千萬還差很遠,因而張宏不僅沒被放出來,還經常遭到胡方權的毆打。無奈之下,張家只好選擇報警了。當胡方權得知張家報警後,非常憤怒,他決定撕票。於是他讓人將張宏裝進了鐵籠里,運到了青田灘坑水庫,將張宏扔了下去,徹底毀屍滅跡。由於水庫很大,地方又偏遠,所以很難發現屍體。

做完這一切後,胡方權便逃到了泰國,但最終他還是沒能躲過警方的追捕,被杭州警方聯合泰國警方在一家賓館抓住了,就連曾經和胡方權一起犯案的13個人也相繼落網。不過由於張宏的屍體沒能找到,這起綁架案件仍缺乏重要證據,因而警方暫時無法處置胡方權。而胡方權也很狡猾,他在警方審訊的時候卻矢口否認自己犯罪,聲稱自己只拘禁了張宏兩個月,後來就把他放了。

不過警方並不相信他的供詞,轉而審訊參案的其他人,最終有三個嫌疑犯禁不住審訊,說出了真相。隨後警方立刻來到青田灘坑水庫打撈張宏的屍體,在經過多次下水打撈後,警方終於找到鐵籠,並通過DNA比對,確定了是受害人張宏。這一次胡方權再也無法狡辯了,只能乖乖認罪。最終胡方權被判處了死刑。

一次借錢,卻釀成了一場悲劇,在這起案件中,張宏有錯,錯在不該借錢之前沒有商量好利息,擬好合同,最好還成了老賴。而胡方權更是有錯,落井下石,趁機放高利貸,後來更是犯了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過這起案件,我們也應該知道,要謹慎借錢,借錢後應儘快還錢,不可做老賴。而被借錢的人,如果遇到了老賴,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萬萬不可像胡方權那樣運用不正當手段來逼債,否則最終只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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