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空見論(5):敘因:外道(3)無此世間等
《瑜伽師地論》空見論(5):敘因:外道(3)無此世間等
文/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
二、一、二、二、二、二、三、無此世間等
二、一、二、二、二、二、三、一、約同欲界生辨
二、一、二、二、二、二、三、一、一、由彼見
二、一、二、二、二、二、三、一、一、一、舉剎帝利婆羅門
復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羅門、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剎帝利、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
這是「約同欲界生辨」,同生在欲界的人來辨別沒有決定性的種姓的。
這個人在襌定裡面,看見有一個剎帝利,這是統治階級國王、大臣,叫「剎帝利種」,命終之後,死了以後生到「婆羅門」的種姓裡面了,婆羅門是讀書人,有哲學家,有宗教信仰的。還有的「剎帝利種」死掉了以後,生到「吠舍」,吠舍是做什麼?做生意的商賈、販賣、做生意的人。「戍陀羅」,戍陀羅耕田的農夫,或者奴隸。剎帝利死了,死後生到婆羅門的種姓,或者生到吠舍種姓裡面,或者生到農夫的家裡面。
「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到剎帝利種」裡面去,生到「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那裡面去。
二、一、二、二、二、二、三、一、一、二、例吠舍戍陀羅等。
吠舍、戍陀羅等,亦復如是。
吠舍,戍陀羅死掉了以後,生到剎帝利種去了,或者生到婆羅門中去了。
二、一、二、二、二、二、三、一、二、顯彼思
彼作是思: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
「彼作是思」,他內心裏面就想了,「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此世」這一世的剎帝利等,不是「從彼世間的剎帝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的。不能說剎帝利種永久是剎帝利,沒有這回事,婆羅門也不會永久是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也都是這樣,不是決定的。所以他主張「無此世間等」,主張這樣子。
韓清凈《披尋記》:「剎帝利種等者:於一世間人趣有情,種姓有四。謂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十方世界無量世間,諸有情類於中往來,由是說有此世、彼世差別。現所依處,名此世間;非現所依,名彼世間。彼諸外道由依靜慮所得天眼,唯見此世諸有情類於四姓中展轉死生,故作是思:定無此世、彼世剎帝利等流轉依處。」
於一世間人趣的有情,分為四類種姓: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十方世界,無量的有情類,在世間來來往往,因此有此世間、彼世間的差別,這是說空間上的事情。現在所依止的地方名為此世間;不是現在所依止的處所名彼世間。空見外道由依止靜慮所得的天眼,只是看到此世間諸有情類在四姓當中展轉死了又受生到不同種姓,就想:一定沒有這個世間,或是另外一個世間作為剎帝利等種姓流轉的依止處。
二、一、二、二、二、二、三、二、約從上生下辨
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二(之下):「諸離欲
者、生下地」者:若已離欲,不應下生。今既下生,明知︰無從彼世、來生此世。「無化生有情」中︰「或生無想、或生無色」等者:此少分邪見。不見當來、此三生處、撥化生無,不撥一切、見下地故。如無世間、亦無少分,不撥一切。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觀此文意:無想勝生,一
期無心,彼麤心不見,便謂為無。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二(之下):後〈第八卷〉等、說:中有、為化生有情,定散二心、觀之有異。此定心觀、不撥中有,彼散心觀、故撥中有。〈五十八〉說:無施等三,名:謗因。無妙惡行,名:謗用。無二業及異熟,名:謗果。
外道在禪定看見了色界天上的事情。「離欲」,得到禪定以後沒有欲,當然生到色界天、或者無色界天了。色界天、無色界天的人死了以後,「生於下地」,又生到欲界來了,也可能生到人間,也可能到三惡道,都沒有決定性的。
韓清凈《披尋記》:「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者:世間離欲生上地者,彼業盡已還生下地。觀見此故,亦作是思:定無此世、彼世差別。何以故?從彼上地生於下地,非從彼世生此世故。」
世間離欲的人,生到色界天的初禪天以上,等到業盡了還是生到欲界來。看到這種現象,就這樣想:一定沒有這個世間及另外一個世間的差別。為什麼?因為修行人既然離欲到色界禪天去了,死後生到欲界,而不是從上一世色界生到這一世色界,這類外道看到受生的種類不同,因此就推理,沒有那個世間及這個世間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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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十八: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此謗因邪見,或見集所斷;或謗果邪見,見苦所斷。問:他世是不現見,說無可爾,此世現見何故言無?答:彼諸外道無明所盲,於現見事亦復非撥,不應責。(彼等)無明者愚,盲者墮坑!復有說者:「彼諸外道,但謗因果不謗法體。」
無此世者,謂無此世為他世因,或無此世為他世果。無他世者,謂無他世為此世因,或無他世為此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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