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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哥」被踹門和孔子的財富觀

22日,山東草根明星「大衣哥」通過媒體直播回應家門被踹一事,再次上了微博熱搜。

根據單縣公安局2020年4月18日警情通告顯示:4月15日16時許,單縣公安局郭村派出所接報警稱,朱某文家中大門被人強踹。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時嫌疑人已離開。經查,董某倫酒後慕名欲見朱某文。到後,見朱某文家中大門關閉,便與同在現場的周某魯用腳踹開大門。董、周兩人非朱某文同鄉,且互不相識。

目前,兩名涉嫌尋釁滋事的嫌疑人董某倫、周某魯均已抓獲歸案,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大衣哥,自媒體時代的「流量王」

「大衣哥」原名朱之文。2011年,朱之文在一檔選秀節目中穿著軍大衣,唱了首《滾滾長江東逝水》,初嶄頭角。緊接著,他在央視的星光大道年度總決賽中獲得第5名,隨後又參加了春晚,「大衣哥」從此紅遍全國。

「大衣哥」出名後,仍住在朱樓村。對於不願意搬家,朱之文有自己的邏輯:朱樓村是自己的根。他在22日的直播中再次直言,「故土難離,我50多歲了,我看著我的小院高興,我看著我的村莊高興,我看到我從小在南邊小河邊練歌的地方,我心裡高興,我看著和我一起長大的小夥伴,我心裡更舒服。」這次新冠疫情,「大衣哥」先後向武漢和家鄉捐款共計40萬,「給大家買點口罩、消毒液」。  不願搬家的朱之文,顯得有些尷尬,原本安靜的家不再安靜,被圍觀成為常態,「合影的,拜師學藝的,求助的,看病的,還有打官司的,天天都有很多人」。

「富在深山有遠親」,不管怎麼說,朱之文像極了某些人的「搖錢樹」,只要有機會,一些人就上前搖一搖這棵「樹」。

網路媒體特別是自媒體興盛後,「大衣哥」成了「流量王」,圍觀有了更多過分之舉。朱之文家一度每天湧入幾十人,拍視頻、做直播,甚至他上個廁所都有人想要擠進去。2019年11月,央視欄目《熱話》做了一期關於朱之文的節目。在家中,他指著院牆上的仙人掌對記者說:「有這個東西,它就防止人爬牆過來。」但仙人掌不管用,他又在門上焊了一排鐵釘。從「焊了一排鐵釘」來看,說明他內心並不歡迎這些行為,但又好像無可奈何。

對此,朱之文也心知肚明:「我不知道想的對不對,人家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們的家鄉就靠那一畝三分地。家鄉的父老鄉親養育了我,家鄉的人那麼支持我,必然還是好人多。(我)能招招人,給我們家鄉帶來招商,帶來人氣,為家鄉作點貢獻,再困難我也能承受得了。」

朱之文心地寬厚,家門被踹之後,他在門口發現有人拽著踹門者,他要求把人放開,說門踹壞可以再修,別嚇著人。

追求「流量」背後的道德拷問

各處湧來的大量自媒體直播者,為了拍「大衣哥」,爬牆,甚至想跟著上廁所,這些行為都面臨道德的審視。與此同時,之前兩次回應男子踹門事件的「朱之文」已封號,朱之文在22日表示,他只知道微博這個名詞,不懂怎麼下載、註冊。網上那些「大衣哥朱之文」的微博是冒名搶注的,他認為這樣明明不是他卻替他說,一是欺騙他,最重要的是欺騙了粉絲,「是不道德的事」。

由朱之文的境遇,記者想到了孔子。朱之文的家鄉單縣和孔子的先祖之國宋國都城商丘,僅60餘公里,亦曾屬於先秦諸侯國魯國地盤,受儒家學說影響深厚。

追求經濟上的富足,也是人的天性。孔子在《論語》中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這句話的意思是:假如財富可以求得,即使要我去做一個手拿鞭子趕大車的人,我也願意去做。

連孔子都贊成掙大錢,拍個視頻短片,賺點流量錢,改善一下生活,似乎也不是不可以。但孔子的財富觀有紅線思維,所謂「不義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孔子認為:「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為了追求流量,讓朱之文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事實上已經踏破了道德底線。

不符合道德的錢,不能賺,強調獲得財富要符合程序正義,在市場和法治規則相對健全的今天,我們仍能感受到孔子思想的前瞻性魅力,這對於今天人們的行為仍是一種警戒,圍觀朱之文的自媒體拍攝者們是否應該好好反思?

追求「流量」背後的法律思考

「大衣哥」被圍觀事件中,不只是道德的問題。

比如,「大衣哥」家門被踹,已經上升到違法的層次,而且違背的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董某倫、周某魯因踹門被行拘十日,受之有據。

山東高行律師事務所孟翔指出,「大衣哥」雖是公眾人物,相比於普通民眾而言其個人生活的領域界限是要小一些,但其享有的住宅安寧等隱私權、財產權、肖像權及名譽權等權利仍舊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容他人無底線侵犯。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確立了「隱私權」的概念,隱私權是指公民對其個人的、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私生活安寧等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利用、公開等干擾的權利。

更深層次的問題是隱私被泄露的問題,這也是當今自媒體時代加之於普通人的困惑和困擾。

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楊加深認為,「大衣哥」被圍觀,並成為追求流量的素材,既是一個文化現象,也是一個社會現象。「大衣哥」因唱歌而成名,因公益和本色而受人尊重,然而成為草根公眾人物之後,意想不到的麻煩來了,生活被打擾,隱私藏不住,一個不惜拿出大量收入做公益的民間網紅的自我防禦措施,不過是最為原始的仙人掌和被焊成一排的鐵釘。這位自己很節儉,卻對公益挺大方的「大衣哥」,無論如何也不該遭遇如此的難堪。

楊加深說:「本屬於『大衣哥』自己隱私的一言一行,如今已越來越成為一種被用來賺取流量乃至不正當方式的生財手段,他的初衷正在被一種極不正常的外力改變著,這與他不想改變初衷的理念相矛盾,所以他很苦惱。這些手段之所以存在,說到家就是因為有市場。真不敢想像這些不合常理的言行,最終會把大衣哥逼上一條怎樣的未來之路。」

誰也不希望自己的生活每天被「直播上網」,「大衣哥」是公眾人物,但也是一個普通人,保護「大衣哥」的隱私權益,其實也是保護我們每一個人的隱私。

孟翔表示:「法治社會下沒有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為所欲為,尤其在當前我國優良的法治環境下,公眾人物更應當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值得深思的是,行為之惡後邊是資本之惡。如果沒有一些網路媒體為流量付錢,肯定不會有這些惡意的爭拍、搶拍行為。自媒體和網路媒體的行為邊界在哪裡?是不是應該有一種明確的尺度。

我國憲法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不過,除規定通信和住宅權益法定不被侵害之外,我國還沒有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擅自披露個人信息、擅自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

「大衣哥」被圍觀是一面時代的鏡子,我們要從這面鏡子里,找到更文明的生活和處事方式。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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