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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監測採樣、非法傾倒危廢……8個環境典型案例被通報

◎ 科技日報記者 李禾

2020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期間第一批8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山東省濟寧市,遼寧省瀋陽市,河北省邢台市,福建省寧德市,江蘇省宿遷市,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等生態環境部門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利用污染源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等手段強化非現場監管,依法打擊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此後,又印發《關於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相關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各地通過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科學合理配置執法資源,實現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目前,32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均制定印發落實正面清單工作實施方案並確定首批納入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合計6.5萬家。

環境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生態環境部提供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堅持監管執法工作方向不變,力度不減,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切實防範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同時也提醒相關企業在復工復產過程中全面履行主體責任,提高自覺守法能力,主動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確保污染防治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此次公布的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包括:

浙江杭州臨安日興造型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使用環保設施環境違法案件

2020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某小區居民反映周邊環境異味擾民,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臨安分局採用移動監測車走航監測、無人機探測等科技手段進行排查。3月26日,在排查過程中發現,臨安日興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當日正常生產,醇基塗料生產車間配套的活性炭廢氣處理設施未開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

臨安分局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給予企業整改機會。3月30日,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複查中發現,該公司仍未按要求及時整改。4月2日,臨安分局對該公司屢次再犯的惡劣違法行為進行立案,依據相關法規,擬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山東濟寧華盈醫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干擾在線監測設施採樣、偷排廢氣涉嫌犯罪案件

3月15日,山東省濟寧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網上巡查時,發現華盈醫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廢氣在線數據異常,氧含量接近2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均接近零,類似停產數據。執法人員調閱了該企業2019年以來在線監測歷史數據,經綜合分析,判定該公司疑似在線監測造假。根據該線索,執法人員赴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線監測採樣管線被人為斷開,在線監測設施採集的是空氣,經人工監測,該公司外排廢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分別為579、2652毫克/立方米,分別超出《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7/ 2373-2018)4.79倍、12.26倍。

濟寧市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啟動聯動機制,配合公安部門第一時間固定相關證據,控制涉案人員,目前已刑事立案,該企業因環境違法失信行為,未被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遼寧瀋陽國潤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件

3月6日,遼寧省瀋陽市渾南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瀋陽國潤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利用雨水井直接排放水污染物嫌疑。對該雨水井中存水進行採樣監測,結果顯示COD、氨氮、總磷、總氮和氟化物濃度值分別超標7.44倍、6.11倍、0.4倍、5.67倍、6.66倍,超標情況嚴重。

瀋陽市渾南生態環境分局根據相關法規,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0萬元。

河北邢台臨城中聯水泥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件

3月5日,根據河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平台超標督辦信息推送,邢台市生態環境局臨城縣分局執法人員對臨城中聯水泥有限公司在線數據超標問題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現場已止料停產,自動監控設備運行正常,調取該企業3月4日0時-3月5日11時投料生產時段窯尾排放口小時數據,顯示窯尾排口氮氧化物折算濃度存在超標現象等。

針對該公司超標排放違法行為,邢台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法規,決定對該企業處以25萬元罰款。

福建寧德沙江鎮圍江村廢舊鉛酸蓄電池加工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犯罪案件

4月4日,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生態環境局接到「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稱沙江鎮圍江村有一加工廠非法從事廢舊鉛酸蓄電池加工。霞浦縣環境執法、環境監測人員快速響應,聯合霞浦縣公安局沙江鎮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展開調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加工廠正在從事廢舊電動車鉛酸蓄電池拆解、極板熔煉,廠房內地面堆放有大量已拆除塑料外殼的鉛酸蓄電池極板和大量未拆解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廠區外堆放熔煉產生的除塵灰、煉鉛爐渣等。經查,該加工廠未取得廢舊鉛酸蓄電池處置許可,2019年12月投產至今總共處置3批次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共採購廢舊鉛酸蓄電池130餘噸,銷售鉛錠所得款項合計80餘萬元。經過磅稱重,該加工廠已拆解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危險廢物類別為HW49)56.54噸、廢棄的煉鉛爐渣(危險廢物類別為HW48)22.2噸、含鉛除塵灰(危險廢物類別為HW48)16.19噸。

因該加工廠拆解廢舊鉛酸蓄電池的行為涉嫌污染環境犯罪,寧德市霞浦生態環境局已將案件移送霞浦縣公安局進一步偵辦。

江蘇宿遷章某某、王某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犯罪案件

3月27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生態環境局接到舉報電話,反映在沭陽循環經濟產業園內的某廢棄化工廠院內發現不明鐵紅色液體。沭陽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並及時聯繫公安部門到場展開聯合調查。經查,當事人章某某、王某某在沭陽縣桑墟鎮非法開設了一個化工作坊,並將廢母液直接排入院內的溝渠和滲坑中。同時,部分廢母液被用車輛運輸至沭陽縣循環經濟產業園某廢棄化工院內傾倒,傾倒數量約100噸。經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該批廢水屬強酸性危險廢物,當事人章某某、王某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行為涉嫌構成犯罪。

3月31日,沭陽生態環境局將該案有關材料移送到沭陽縣公安局,桑墟鎮政府已委託有資質的企業對該批危廢暫存處理。

來源:科技日報

編輯:張爽

審核:管晶晶

終審:冷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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