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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立法促互聯網貸款規範發展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科技的發展,互聯網個人貸款成為金融機構爭相競逐的業務,但同時也催生了消費信貸過度營銷與發展、暴力催收等惡性事件,亟待監管層規範。

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對於資金用途亦做出明確限制,如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同時對催收進行規範,可外包第三方但不能針對無關第三人,暴力催收零容忍。

科技的日新月異改變了諸多行業的發展模式,受金融科技、大數據等技術的運用影響,近年從銀行這樣的正規金融機構到大大小小的互聯網信貸平台(不少是此前的P2P轉型),紛紛將個人消費信貸視為業務「富礦」不斷挖掘。整個流程基本上在互聯網上完成,借款者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工作等基本信息,即可快速獲取一定金額的借款金額。

根據央行發布的報告,截至2018年末,全國人均個人消費貸款餘額為27089.4元,同比增長19.54%。2019年四大行保持平穩增長,但中小銀行仍增速迅猛,如西安銀行2019年個人消費貸款增速高達90%。大大小小的互聯網借貸平台,同樣吸引了眾多信用較低的客戶,包括互聯網巨頭旗下的金融公司,如花唄、借唄、百度有錢花等,以及赴美上市公司趣店、360金融、玖富,均與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進行合作放貸。

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與互聯網等科技的普及密不可分,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國內消費,但也引發了諸多反思。比如說,消費信貸的借款人主要是中低收入的年輕人,誘導他們提前消費對個人前程而言未必是好事;另有部分借貸者將資金用來買房、炒股,這對房地產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不利。此外,個人數據買賣,銀行等機構普遍將催收外包第三方並由此導致暴力催收、殃及第三人甚至借款者自殺等惡性事件屢見報端,更是健康社會不樂見的。

鑒於此,《辦法》有針對性地就近年消費貸亂象進行規範。如規定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不超過20萬元,就是防止各金融機構對單一客戶爭相放貸,授信過多。一是防範消費貸不良率提升,今年一季度,各大銀行信用卡、消費貸款不良率均有所抬頭,如招行信用卡貸款、消費貸款的一季度逾期率分別是4.13%、2.02%,較2019年末上升1.40、0.52個百分點;二則過多的信貸授權,對於自我控制力不高的年輕人,並非好事。

至於個人消費貸不得用於購房、炒股,以及不得暴力催收和殃及無關第三人,其實是近年亂象頻發之後,業界一直在呼籲的,此次《辦法》吸納並以法規的形式進行規範,日後便有章可循。

需要指出的是,不只是商業銀行,凡是從事互聯網貸款的平台,特別是不少P2P平台轉型的網路貸款機構,無論資金來自金融機構還是其他方式籌集,都應該嚴格落實個人授信額度不超過20萬紅線等相關規定,不讓互聯網貸款治亂出現盲區。

總體而言,針對近年互聯網貸款野蠻生長過程中的亂象頻出,有必要儘快補齊政策短板,防堵可能發生亂象的諸多漏洞,促使整個互聯網個人信貸市場朝向更加健康、合規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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