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獨生女,我為什麼不能繼承爸媽全部財產,還要跟堂弟分?」
文|好孕姐
鄰居陳大姐是獨生女,今年四十多歲,前段時間七十多歲的老父親去世了,母親經受不住打擊,沒多久也跟著去了。雖然,一下子失去雙親,但是人到中年,陳大姐又有老公和兒女,日子總要過下去。
再加上,父母去世前,她也盡心儘力出錢醫治和照顧了,內心也沒有遺憾。而父母,一輩子相愛,最後也是生死相依,對陳大姐來說也是一種安慰。於是,她最近調整好心情,收拾一下父母的遺物,並打算把父母名下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並繼承其他相關遺產。
但是,辦理遺產繼承的時候,工作人員卻告訴她,作為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原因是,陳大姐還有一個90多歲高齡的爺爺,根據遺產繼承法,陳大姐父母留下的遺產是陳大姐和爺爺共同繼承的。而爺爺去世後,遺產也不全歸陳大姐,陳大姐的堂弟也是繼承人。這一系列的複雜繼承關係,把陳大姐繞暈了。她很不解:「作為獨生女,我為什麼不能繼承爸媽全部財產,還要跟堂弟分?」事實就是如此。對此,我們普通人作為子女可要提前了解。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作為兒女,我們雖不能時刻惦記著父母的財產,但該盡的義務盡了,那麼該享有的權利也不能丟。像陳大姐,作為獨生女父母生前她出錢出力,結果卻得不到全部遺產,以後還要跟堂兄弟分自己父母辛苦攢下的遺產,確實心裡不平衡。但是,繼承法就是這麼規定的,還是怨她之前不懂法。
因為,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遺留者生前沒有訂立遺囑,那麼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彼此之間沒有先後順序,且一般是平均分割遺產。所以,如果陳大姐提前了解這一點,就應該知道父母的遺產是需要與爺爺共同分割的,也就不會感到不解了。
父母想要把遺產全部留給子女,需要做兩個準備
既然明白了這個規定,那麼像陳大姐這樣的獨生女想要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就有辦法了。也就是說,父母想要把遺產全部留給子女,需要做兩個準備:
第一,要在生前早立遺囑。因為,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立遺囑,就會按照順位繼承關係來分配遺產。但是如果死者在世時,立下遺囑,並做公證,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子女,那麼在合乎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子女就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了。如果像陳大姐這樣,還有爺爺的話,她父母也可以在遺囑里安排陳大姐照顧爺爺、贍養爺爺,但遺產不用與其平分,以後爺爺去世,其他堂兄弟姐妹也就不會分得這份遺產了。
第二,遺產中的房產,可以提前過戶。我們知道,房子屬於不動產,父母去世後子女繼承也比較麻煩。如果父母沒有立遺囑,像陳大姐這樣就很難獲得房子的全部使用權。所以,如果作為父母想要孩子完全繼承自己的房產,那麼可以提前辦理過戶,把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這樣去世後,就算沒有立遺囑,房子也不會被視為遺產,就不會落到其他旁的繼承人手中了。
網友們,你覺得陳大姐不能繼承父母全部遺產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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