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泰安健美天馬服飾店被罰5萬元
運勢
06-10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倪方圓
6月5日,泰山區人民政府發布泰安市泰山區健美天馬服飾店虛假宣傳案。
案件名稱為泰安市泰山區健美天馬服飾店虛假宣傳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泰山市監罰字〔2020〕151號,行政相對人名稱為劉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70902600730667
該店以老年人為銷售對象,在銷售「赫茲超能儀」時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其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泰安 市任意一家商業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泰安市泰山區 市場監管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並依 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