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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軍以鎮為單位,那麼一鎮能比得過一師嗎?戰鬥力超乎想像

晚清時期,清廷八旗兵已經腐朽墮落不堪一擊,後來地方組建的湘軍、淮軍等也無法和外國軍隊抗衡,在生死存亡之際,大清國開始集全國賦稅之力打造新軍,也就是後來的北洋新軍。

新軍與當時的舊式軍隊不同,他們參考西式結構打造,不僅武器裝備一流,訓練充足,甚至對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也很高,對新兵的年齡、身體素質和識字能力都有限制,在當時條件下算得上非常嚴苛了。

新軍以鎮為主要的戰略作戰單位,在全國各省各地逐一組建,以替代老式軍隊,那麼一鎮的兵力有多少,他們的裝備水平能發揮出多大的作戰能力呢?

新軍的部隊單位依次是鎮-協-標-營-隊-排-棚,基本上對應了師-旅-團-營-連-排-班,其中每鎮下轄2協步兵,每協下轄2標步兵,每標下轄3營步兵,營下轄3隊步兵,之後以此類推。每棚步兵14人,算是一個加強班,之所以叫棚,據說是行軍時共用搭一個帳棚(即帳篷),所以叫一棚。

除了標準的步兵配置,每鎮下還有1騎兵標,每標下轄3個營,每個營下轄前、後、左、右4個隊,隊下2排,排下2棚;鎮直屬的炮兵標規模也不小,和步兵標一樣,都採用三三制模式配屬。

以此可見,每鎮僅僅步兵就在1萬人左右,再加上騎兵和炮兵約2000人,連同軍官、司事等,總共就有1.3~1.4萬人,這種人數配置和後來一個標準步兵師差不多。你以為這樣就夠了?每鎮組建初期還有夫役約1500人,這些人就像是搞後勤的,也是部隊作戰能力的可靠保障;後來大量購入機槍之後,又在每標內增設一個機關炮隊。

如此一來,一個鎮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作戰體系,它擁有自己的步兵、炮兵、騎兵和工程部隊,可以獨立完成偵察、作戰等任務,在戰略指揮上已經足夠靈活。

說完了人員配置,那麼每鎮的武器裝備如何呢?以早期組建的定武軍為例,他們步槍採用奧地利8.5毫米曼利夏長短步槍,其中步兵配長槍,騎兵配短式的馬槍,軍官配六響左輪手槍,炮兵配格魯森快炮,有37、47、53、57、75毫米這幾種口徑,均屬於架退炮。

這些武器裝備在當時來說都屬於世界先進水平,通過洋人購買,之後也在不斷地變化。例如步槍就改為毛瑟步槍,而火炮增加克虜伯七五過山輕炮。

具體到軍隊中,以早期定武軍規模還較小的時候,步兵部隊里裝備左輪手槍230支,軍官佩刀230把,步槍5352支,子彈將近27萬發;炮兵部隊裝備克虜伯七五過山炮18門,格魯森五七過山炮24門,克魯斯五七快炮18門,警戒用步槍約400支;騎兵部隊則裝備將近500匹馬,470支馬槍和同樣數量的馬刀,軍官左輪手槍26支,以及軍官指揮刀26把。

以一個標準鎮的兵力和武器配置來看,他們的配置和國際水平毫不遜色,輕重武器的搭配合理,甚至多年後的抗戰時期,我國大部分的步兵師都沒有這樣的火力配置。

當然,這些新軍根據他們的組成時間以及重要程度,相互之間還是有差異的,以拱衛京畿的武衛軍來說,他們的配置就是最好的,武衛前軍兵力約1.5萬人,另外有4000人的夫役;每名士兵配備兩支步槍,用更加老式的曼利夏步槍訓練,作戰則使用更加先進的毛瑟步槍,真是十分奢侈了。

當時全國各地編練的這些新軍整體水平都不錯,是我國軍隊現代化的開端,只不過因為一些歷史原因,這些新軍最後都成了割據勢力的資本,在沒有了中央財政的支持下各自艱苦求生,在長期的爭鬥中有的被消耗殆盡,有些則兼并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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