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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不是免費的,要花錢,而且就應該收費,不要抱怨,為你好!

從經濟學角度看,收費多少能夠保證資源應用在更需要的人身上。

比如說,如果救護車完全免費,那麼必然會導致人們有大病小病都會選擇叫救護車——今天我心臟病了,救護車!!!明天我感冒了,救護車!!!

反正是免費的,而且我確實有病了,為啥不坐?

有的人覺得對啊,就應該這樣。

如果大病小病都叫救護車,得有多少救護車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呢?

救護車不是免費的,是要花錢的,而且就是應該收費的,不要抱怨,為你好!

在談到120救護車收費是否合理之前先列下數據吧,在廣州這裡單純出車一趟的收費是148元,其中包括相應醫院轄區內的運送至醫院,醫生護士各一名的出診費用,擔架員兩名的費用,以及院前搶救的費用,需要用藥或者車送到轄區以外的地方再另外加收。加收的里程不是按計程車那樣打表的,而是根據離轄區醫院的公里數從地圖上直接算。

在醫院錄的費用明細當中,出車費用是58,範圍大約5公里,考慮到車的設備、耗油量都不是計程車級別的,而且考慮來回兩趟耗油,58元已經沒比計程車費用貴到哪裡去了吧?醫護人員出診費,醫生和護士是各15元,這是以醫院急診科臨時缺少了兩個勞動力為代價的,而出車一趟的時間絕對比在急診流水看一個病人的時間要長,結合佔用的醫療資源來看,這相當於是跳樓價了。

擔架工人兩名,20元,結合其他沒那麼多專業要求的搬運工,並且攝像自己體會一次搬病人,一般人都不會同意20元的代價——還得兩個人分——就去干這一部分的工作。院前搶救費是按照標準的必收費用,40元,不要覺得沒有胸外按壓沒扎輸液沒幹別的就等於沒有院前搶救,基本的病情判斷、決策也是搶救的一部分來的,病人不需要搶救而叫120所造成的醫療資源消耗(包括人力)也理應由呼叫120的人承擔。

轄區外轉運費用沒比計程車貴多少,更是一把辛酸淚。這麼一算,這個費用真的不虧,尤其是讓醫院自負盈虧的前提下真的差不多是保本價(記得算人力成本不是光油錢)。

另外,收費都是轉運後的,所以極少見死不救的問題,甚至有經歷過低保戶為了能報銷只能含淚轉運到相當遠的轄區醫院、最後出車醫護因為同情又為了保本免掉了人力費用只收出車費用的事情。

另外考慮到現在身上連200都掏不出的人實在罕見,而由110聯繫出車的意識不清的身份不明人士醫院也有義務送到醫院接診並報行政值班,沒錢付或者沒法付錢就沒醫院接診都極少發生,見死不救的事其實非常少見。

最後,最常見的虧本買賣是很多人叫了120之後到現場沒人接應,然後再電話聯繫就直接說我們不需要120了請回吧……真的是燒油出力之後血本無歸,一車5人的急救資源就被白耍了。懇請看到的各位結合價錢和病情需要,好好判斷是不是需要叫120吧。社會急救資源有限,浪費出診資源事小,萬一耽誤真正有需要的人就是悲劇了。

救護車這種就是應該收費的,避免了大量的無效服務,同時也保障了基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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