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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前車ETC通過收費站失敗,藤縣一男子沖卡逃費還怒砸水瓶

日前,藤縣一男子為省15元過路費,在高速公路上演「故意遮擋號牌、沖卡逃費」等違法行為。8月31日晚,廣西高速交警七大隊破獲這起ETC車輛沖卡逃費案。最終,該男子因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記24分,並處400元罰款。

8月11日上午10時許,廣西高速交警七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稱在欽州西收費站出口,一輛蒙著車牌的豐田黑色小車惡意沖卡。

據監控畫面顯示,一輛蒙著車牌的黑色豐田小車,在駛出收費站ETC出站口時,緊緊跟住前方一輛桂N大眾小車,試圖尾隨前車蹭卡逃費。工作人員發現後,立即叫停。

豐田小車司機眼見無法蹭卡通行,便倒車從另一條ETC車道直接撞開收費桿沖了出去。隨後,豐田小車司機將車開到桂N大眾小車旁,辱罵後車司機及工作人員,並將一瓶礦泉水扔到大眾小車上,之後駕離。在駛離大約30米後,豐田小車司機又掉頭逆行到大眾小車前,將一瓶礦泉水再次砸向大眾小車,隨後駛離現場。

公共視頻鎖定涉案的吳某。交警供圖

民警調取周邊各個收費站的公共視頻,根據車上司機的長相,鎖定桂P牌照的豐田小車在防城港市防城區內。8月31日晚8時許,廣西高速交警七大隊聯合防城港市交警部門部署設卡,將涉案男子吳某及車輛查獲。

民警將涉案的吳某抓獲。交警供圖

據吳某交代,他當時想蹭前車的ETC通過收費站,是為了省15元過路費,蒙住車牌是為了不讓交警查到,誰知前車「不配合」,讓自己蹭卡失敗,所以惱羞成怒直接沖卡,還拿礦泉水瓶砸別人車。

吳某指認現場。交警供圖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對吳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的違法行為記12分、罰款200元;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記12分、罰款200元。吳某還要對撞壞的收費桿進行賠償。此外,吳某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已被移交當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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