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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個被槍斃的「正部級」高官:24小時被袁世凱下令處決

民國初年,波橘雲詭。袁世凱統領的北洋政府,一幕幕鬧劇接踵而來……

話說十月的北京城,正是金秋的季節。街面上人來人往,走街串巷的小販們的吆喝聲此起彼伏,好一派熱鬧的景象。在這祥和的氣氛中,一條爆炸性新聞引起了人們高度的興緻——王治馨被槍斃了。王治馨何許人也?為什麼他被槍斃能引起全北京城的轟動。各位看官,您別著急,都說小孩沒娘說來話長,您且聽我給您慢慢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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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王治馨可不是一般人,他是順天府尹,又叫京兆尹,也就是現在的北京市長,正部級幹部。列位,您想想,這麼大的幹部被槍斃能不引起轟動嗎?更何況那是在一百多年前的民國。

正陽門外的城牆上貼著幾張大布告,布告右下角寫有王治馨名字的地方用紅筆畫了一個大大的叉。老百姓圍在那裡指指點點、議論紛紛:「這是怎麼話說的,他老王不是袁大總統的紅人嗎?怎麼說斃就給斃了。」 「露怯了不是!趙秉鈞,趙大人才是他的後台,你小子,外行著呢!」

王治馨,山東萊陽人,副榜貢生出身,曾在天津小站袁世凱手下當差。民國成立以後,先後擔任北洋政府內務部次長、京師警察廳總監、順天府尹,民國第三任國務總理趙秉鈞的鐵杆心腹。

布告上詳細地羅列著王治馨的貪贓枉法種種事實:經查,前任順天府尹王治馨,任職不過半年,竟然在所管轄的二十四個縣中,通過換屆的方式,公開販賣二十三個縣長之缺,收受賄金達七八萬元(大洋)。王治馨賣官是明碼標價的,他根據各縣貧富不等的情況,具體規定:一等縣五千元、二等縣三千元、三等縣二千元。有的人花了三千元,買來了二等縣的縣長,到任僅僅五天,就搜刮五千餘元,可謂財源滾滾。向王治馨行賄買官之人大都是三教九流之徒,武清縣縣長田載厚,原本是開芸香「小班」(妓戶)的,後開設「牙行」(中介機構);三河縣縣長劉其勛,原來是開照相館的,他和其他四個人合夥湊錢買了個縣長,但縣長只有一個,於是五人抽籤決定,劉其勛抽中當了縣長,其他四人便作為劉縣長的助手跟隨劉其勛一同上任摟錢去了。其它種種,不一列舉。由於事情鬧得太大,驚動了御史監察機構,於是由肅正院都肅正使夏壽康向袁大總統舉報,經多方核實查證,王治馨買官受賄證據確鑿,現經大理院審理並報請袁大總統核准,決定對貪污犯王治馨執行槍決,以儆效尤云云。

看完布告的老百姓們議論紛紛,有的說王治馨賣官鬻爵,該殺!有的說袁大總統英明,懲治貪官污吏不手軟,王治馨這級別,怎麼著也算是一隻大老虎,看來這次是要動真格的了……

儘管民間吵吵吧火的看似熱鬧,但官場上關於槍斃王治馨卻流傳著另一個版本。

民國年間的七八萬元(大洋)確實是一筆巨款,那年月,一個大洋就可以買一袋洋白面。一下子貪污受賄七八萬元(大洋),確實限制了老百姓的想像力。但官面上的人都知道,袁世凱領導下的北洋政府里的那些督軍、總長老爺們,不管是搜刮地皮、剋扣軍餉;還是貪污受賄、賣官鬻爵,哪個家裡沒有幾十上百萬大洋,有的甚至擁有千萬之巨。王治馨和這些人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懲治腐敗的第一槍,打在了王治馨的身上。

原來,他的死和一起震驚民國的刺殺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1913年4月,國民黨總理宋教仁在上海車站被刺殺,表面上的行刺人是青幫大佬應桂馨,而幕後的策劃聯繫人則是洪述祖。洪系內務部官員,而內務部長正是國務總理趙秉鈞所兼任:洪述祖本人又與袁世凱有直接聯絡的關係,所以當時輿論紛紛質疑真正後台為大總統袁世凱和趙秉鈞。

袁世凱

宋教仁被刺案發生後,當時的國會要求趙秉鈞到國會澄清事實,趙秉鈞以自己身為國務總理的身份不便前往,就委託自己心腹工治馨到國會去解釋。沒想到,正是趙秉鈞的這個決定,使趙、王二人命喪黃泉。

王治馨不懂政治形勢,雖然為官多年,但卻口無遮攔。居然在國會亂髮議論,最終惹下了殺身大禍。在回答議員的諮詢時,王治馨對國會議員說,趙秉鈞和宋教仁之間雖非同一黨派,但個人關係非常要好。宋教仁被刺之後,從嫌犯應桂馨那裡搜出的證據牽涉到內務秘書洪述祖,說明應桂馨和洪述祖之間關係密切。因此,袁總統不免懷疑趙總理,而趙總理因為洪述祖經常前往袁府,也不免懷疑是袁總統授意。後來,袁總統和趙總理當面商議此事,方知彼此坦然無疑。

宋教仁

王治馨的這番話聽起來是在為袁世凱和趙秉鈞積極辯護,按理說這是一個完美的結局。但是隨後的話卻將一直試圖置身於外的袁世凱拉進了宋教仁被刺案的漩渦。王治馨說,宋教仁被刺殺之前,洪述祖在一次向袁總統彙報工作時,抱怨現在行政工作多受掣肘,都是宋教仁領導的反對黨搗亂破壞,提議收拾一二人來恐嚇其他人。袁總統答道,反對者既為政黨,則非一二人,這樣的辦法實屬不合。現在宋教仁果然被刺殺,難保不是洪述祖自作主張,藉此來迎合領袖的意思。末了,王治馨還信誓旦旦地說:宋先生的死,趙秉鈞總理不應該負責,應另有其人。

清代三朝為相的張廷玉曾經說過一句官場名言:「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王治馨侃侃而談,只顧痛快嘴了,犯了官場大忌。該說的不該說的,王治馨都說了,他當時可能不知道,死神的陰影已經籠罩在他的頭頂了。

王治馨的此番言論見報發表後,袁世凱當即勃然大怒:「如此措詞,太不檢點,王治馨可惡!趙總理何以任其亂說,登報後也不聲明更正?」袁世凱的大怒可以理解,因為雖然王治馨好像是在為他辯解,但又把袁世凱和洪述祖說到一起,牽扯到宋案之中。另外王治馨為洗脫趙秉鈞的嫌疑,完全將袁世凱給出賣了。這種仇恨和憤怒早就埋在袁世凱的心裡。

袁世凱

按理說,王治馨政治覺悟低還能理解。但身為袁世凱第一智囊的趙秉鈞此時的表現也令人費解,在宋教仁遇刺後,趙秉鈞極力表明自己與宋教仁關係匪淺,不可能指使人暗殺他。在北京的《新紀元報》上發表一段談話,其中提到「我和鈍初(宋教仁)一任內務,一任農林,以同僚而為至友,他住西直門外農事試驗場,離城十里,有時天晚來不及出城,他總住到我家中,我們感情甚洽,無話不談。他離北京南下時,欠了五千餘元的債,都是我替他償還的」。甚至為了表示負責,趙秉鈞屢次向袁世凱提交辭呈,這種不斷置身事外的做法讓袁世凱十分不滿。加上王治馨在國會發表的言論中信誓旦旦地說趙秉鈞不可能是幕後主使,而是另有其人。

如果趙秉鈞不是幕後黑手,那麼顯然輿論會將這個「黑手」放在袁世凱的身上,加上王治馨是趙秉鈞的心腹,難免會讓袁世凱認為王治馨在國會的一番言論是經由趙的授意。

袁世凱自然不會讓趙秉鈞如願,而是百般安慰,將辭職改為給假養病,言外之意就是「你越想躲避,我越不答應」。

正在此時,兇手應桂馨在上海被一群流氓解救出來,當「 二次革命」失敗之後,應桂馨以刺殺宋教仁作為功勞向袁世凱索要報酬。應桂馨獅子大開口,索要「勛二位」和「現金五十萬元」。在袁世凱不答應的情況下,應桂馨要挾宣告袁氏就是宋教仁被刺案的幕後主謀。袁世凱一怒之下下令暗殺應氏,就在應桂馨試圖逃離北京的火車上,被軍政執法處的偵探長郝佔一和另一個偵探王雙喜用電刀殺死。

當趙秉鈞聽到應桂馨在火車中被殺時,難免有兔死狐悲的感慨,因此,當他獲知應桂馨死訊時,不請示袁世凱就發出緝捕殺死應桂馨兇手的命令,並在長途電話中向袁世凱抱怨:「應桂馨如此下場,以後誰還敢替總統辦事呢!」這席話讓袁世凱聽了更加厭憎,本來在袁世凱看來,趙秉鈞就應該出來主動承擔責任,卻屢屢想明哲保身,現在又因為應桂馨之死口出不滿。此時的袁世凱已經對趙秉鈞起了殺心,袁世凱佯裝不知此事,並表示要儘快通緝兇手。在此之後,接受趙秉鈞的辭職,調任直隸總督。

時隔不久,袁世凱的第一號親信,北洋系的智多星,清末民初政壇怪傑趙秉鈞,竟在天津督署內中毒,七竅流血而亡,他死時才51歲。坊間懷疑是袁世凱為了殺人滅口。

趙秉鈞的死也讓王治馨失去了最有力的護身符,槍斃王治馨既能博得袁大總統懲治貪官污吏的美名,又能讓王治馨嘗嘗「嘴上沒把門」的後果,更能讓那些心懷異志之徒有所收斂。袁大總統的這著棋,可謂一舉三得,實在是高啊!

槍斃犯人

可憐的「王市長」,一直到一大理院宣判時,他還以為自己不過是走走形式,即便被判徒刑之後也能夠設法儘快出獄,所以在宣判時也看不出王治馨的緊張和害怕。和王治馨同時宣判的還有兩位官員,都是因貪污而被判刑。法官在宣讀前兩位官員的判決時,聲音不是很高,但是依然能夠聽清,其中一名判五年徒刑,另外一位判決十二年徒刑。但是當宣讀王治馨判決時,法官的聲音忽然變得更低,不僅周圍的人沒有聽清判決結果,王治馨也沒有聽明白。在退庭之後,王治馨還詢問自己的律師,自己被判七年還是九年。

第二天一大早,法警來驗明正身時,王治馨才明白,袁大總統這是鬧著玩下死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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