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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的「保長」,是做什麼的?放現在官有多大?

在民國時期,曾有「保長」這樣一個職務。或許有很多人聽說過這樣一個職務,但是卻並不知道它的職責和具體內涵是什麼。今天我們便來聊聊民國時期這個「保長」一職。

保長其實是歷史中的「保甲制度」的一個演變,它是以一個個的家庭為單位的,這是戰國時期商鞅所提出的一項制度,並同時實施連坐制。隨著朝代的更替,到了漢朝時期,這項制度內容更加細化,規定每五戶人家編成最小的單位稱為「伍」,每十戶人家稱為「什」,每百戶人家稱之為「里」。到後來唐朝時期,四戶家庭稱為「鄰」,五個鄰稱為為「保」,百戶人家稱為「里」。宋朝時,有王安石改進保甲制度,規定「十戶人家為一保,五保便是一個大保,十個大保就是一個都保」。到清朝以後,才慢慢形成了與民國時期保甲制類似的「牌甲制」。當時規定十戶為一牌,十牌是一甲,十甲是一保,這樣可以進一步加強了封建統治階級對國家的統治。

通過歷史我們可以了解,保長實際上是封建統治後留下的一個舊職。說白了,它的設置是為了統治者更好的直接管理地方,掌握地方權力。而且保長並不是由專門的機構通過層層選拔來任免的,而是由統治者直接指派來對一個地區進行管理。雖然一個保長掌控的地區不大,僅相當於一個鄉鎮的範圍,但是他們的權力卻很大。民國時期的保長,不僅是一個鄉鎮的負責人,也是當地的保衛軍長和學校的校長,可謂是身兼多職,在一定程度上是已經將當地的「經濟、政治、軍事」大權牢牢掌握。因此,當時當上保長的人一定不會是當地的無名之輩,而是地主、農場主、黑幫老大之類的人物。

那麼民國時期的保長一職,放到現在來說,會是相當於哪一個職務呢?保長管理的人數大約為一百戶,管理範圍的寬度和廣度涉及多個方面,多是為人民考慮,處於基層組織的一員。這樣看來,當今的村長一職最與之匹配。但是兩者也有很大的差異,村長其實是政府與村民的中間人,相當於一個傳話的「媒介」,其主要職責是召開村民大會,積極向村民宣傳上級政策,其權利並不大。而保長是一手掌控當地的「政、軍、文」為一體,能夠調動部隊,管理學校,進行稅收,可以說要是保長願意,完全可以在當地實行獨裁統治。在選舉方面,村長是通過召開村民大會,由村民參與投票選出大家公認的代表作為村長,比保長由上級直接任命的方式要更加公平。

過去,封建時期的保長的作用是巨大的,他們自身會擁有很多的權利,比如他們能夠組建自己的小軍隊,這在一定程度可以維護自己所管理的地區的安全,穩定社會秩序。再一個,他們可以高效地管理當地人口,熟悉業務,可以幫助政府提高管理效率。保長還能夠通過自己的管理減少財政支出,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以便更好地促進發展。然而任何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在以前,也有很多為了一己之貪念的保長,在生活各方面壓榨百姓,從而激起民憤,激化了人民與政府的矛盾。總體上來說,封建時期的保長的職務設置是利大於弊的。但是民國時期早已過去,現在的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曾經封建統治的產物——「保長」的職務已經不復存在,因為它不能順應當今時代的發展,這是人民,是國家,或者說是社會主義社會都不能接受的存在。

從一個小小的職務的變化和發展中便能看出一個社會的發展趨勢,如今的保長一職提起來並沒有多少人知曉,而知道這一官職的大部分人也認為這是一種諷刺的稱呼,是舊社會的事物。我們應該發揚「揚棄」精神,擯棄過去不好的事物,吸取其優良的部分,與時代接軌跟上時代的步伐,爭做新時代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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