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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千萬別得罪寺里的「方丈」

翻開一部《水滸傳》,不外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的快意人生。

在看客的眼中,似乎水泊梁山有數不盡的金銀財寶,上得梁山便可以從今往後不再餓肚皮,以至於宋江上山入伙之後,梁山泊從「五七百人」,不出一二年,便增長為「六七千兄弟」。

一個山寨,幾千張嘴巴等著吃飯,因此僅憑攔路搶劫、打家劫舍是養活不了這麼多人的。怎麼辦?有辦法,只需打上幾場大仗,山寨便吃喝不愁。為此,宋江打下了覬覦很久的祝家莊,得了「三五年糧食」。

好漢要吃飯,要拿命去拼,然而在《水滸傳》,還有一個好去處,賺得盆滿缽滿的同時,不但不用拿命去拼,還能輕輕鬆鬆供養萬八千人。這個好去處,便是佛寺。

若細讀水滸傳,實則作者有褒道貶佛的嫌疑,開頭便說了一通道教的好處,還說宋太祖趙匡胤是上界霹靂大仙下凡間,宋仁宗則是上街赤腳大仙下降,身為道士的公孫勝在梁山泊的座次上名列第四,而身為和尚的魯智深卻排名十三。

並且,施耐庵還塑造了一個品行不端的和尚裴如海,身為三寶弟子不去禮佛,反倒勾搭病關索楊雄的妻子潘巧雲,最終落了個慘死的下場。

實則施耐庵寫得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縱觀歷史檔案,到了北宋年間,佛教在發展上已經走樣了,真正做到了家大業大買賣大。

如書中所寫,魯智深出家的五台山文殊院與後來他擔任菜頭的東京大相國寺,兩者都是規模巨大的,方丈的身份除了是寺院的大當家之外,還兼任大地主、大股東的身份。

書中有言,魯智深打死鎮關西,逃至代州雁門縣,偏巧又遇上了金老二和金翠蓮這對父女。這時的金翠蓮再次把自己典當給了當地的一個姓趙的員外。有人或許要問,怎麼會用「典當」二字?沒錯,事實上金翠蓮就是典當了自己。

起先跟著鎮關西時,她也是典賣身子,並且跟鎮關西的關係很好,並非鎮關西強搶民女,她一心想跟鎮關西生活,但鎮關西的大老婆不答應,不但將她趕走,還要她償還典身的銀子,這才引出了拳打鎮關西的橋段。

第二次典當自己,遇到了好買家。雖說是個不能進大宅的外宅夫人,趙員外倒也十分疼愛呵護她。為了報答恩公,趙員外於是建議魯達出家為僧,有了出家人這塊金字招牌傍身,官府輕易不敢觸碰。

趙員外說得清楚:「此間有座山,山上有座廟,廟裡有個老和尚,不會講故事。」這是玩笑,趙員外的原話是:「山上有一個文殊院,寺里有五七百個僧人,為頭的智真長老,是我弟兄。」

他說自己跟老方丈是「弟兄」,說明兩人的關係很鐵,他還說自己早早地買下一道五花度牒,有此度牒在手,管保衣食無憂。

這道五花度牒還真是油滋滋的五花肉,在《宋史》曾有一段記載,大致是說在宋代有錢有勢的人家,會買度牒送人,讓別人去寺院出家,藉以獲得修行所得到功德福報。代替出家之人在寺院中的一切費用,全部由買下度牒的人擔負。

這是一筆很高的費用,大約一年需要支付給寺院千餘兩銀子。而憑藉這張度牒,走到任何地方,都可以免費吃喝,可見這東西在當時是個萬金油。

僅僅一個文殊院,便可以輕輕鬆鬆養五七百人,若是大一些的寺院,養個千餘人,也是輕輕鬆鬆的事情。

事實上,在文殊院中的人並非如趙員外所說只有五七百人,魯智深遇到賣酒人時,賣酒人說寺里除了僧人,還有幾百號打雜的人員,加在一起,足有九百多人。換言之,文殊院不但要供養弟子們的吃喝,還要發工資給那些打工人員。

為何文殊院花錢如此輕鬆?書中說了,寺廟附近做生意的,全都畏懼文殊院三分。為何要畏懼一家寺院?原因很簡單,得罪了方丈,你還想做買賣?不管是固定商鋪,還是流動商販,所佔用的地盤全都歸於文殊院。

因此,需要支付一筆租金,才可以做買賣。這僅是其一,文殊院兼帶貸款和房地產出租的業務,你沒有錢做買賣,來文殊院來借就是了,雙方講好利息,簽字畫押,這樣你就有做買賣的本金。

若是沒有店鋪,沒關係,文殊院有大把大把的不動產在手,租給你一家,只要你支付得起租金即可。藉以這些業務,文殊院每年所得金銀無數,說他家大業大買賣大,一點都不會錯吧。

但是,不管你做什麼生意,千萬不能得罪一個人,那就是方丈。挨了魯智深一頓揍的賣酒漢子說得清楚,若不聽方丈的話,惹方丈生氣,後果是很嚴重的。不但要追回本金,還要趕出本地,不准許再干買賣。

倘敢到寺中攪鬧,那許多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星爺電影《食神》中的一句話「得罪了方丈,還想走!?」若將這句話放入《水滸傳》中,一眾弟子便可高聲喊喝:「得罪了方丈,還想賺錢!?」

「倘敢到寺中攪鬧,那許多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看來方丈愛護智深,其實是想養個金牌打手,以備不時之需……畢竟魯智深本身是體制內的高手,三拳能打死鎮關西,有這樣的打手在身邊,這就相當於多了一個保險,還有誰敢來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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