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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嫁錯人,婚前一定要問男人這3個問題,別以為感情好就萬事大吉

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個話題徵集:結婚後,你明白了哪些道理?

有位網友在底下感慨道:

「早知道當初草率結婚會過得如此糟糕,我就不應該直接跳過戀愛結婚。

當初覺得兩個人搭夥過日子總比一個人漂泊好,但沒想到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暴露這麼多的問題。

現在也曾想過離婚,但是始終不確定要不要離,一直停留在糾結狀態中。」

其實,世間萬事萬物都有它相對應的順序,愛情同樣也有需要遵循的順序。

那麼,幸福婚姻的順序是怎樣的呢?

01

曾經有讀者跟我說過,她出於恨嫁,選擇了與一位不算理想、但算最佳人選的對象結婚。

然而婚後不夠半年,她就察覺到彼此間存在很大的問題,比如對方學歷造假、工資從婚前說的6000塊變成4500塊、總以經濟緊張理由拒絕日常開銷。

在這段婚姻里,倆人彼此的需求都沒有得到滿足。

她當初結婚是想找個依靠,希望對方對自己好,但沒想到男方也有依靠思維,希望她不依靠自己,跟自己平攤生活壓力。

所以,他們經常會因為生活上的這些問題而展開爭吵。

父母曾勸過她湊合過,說結婚就是搭夥過日子,不必太較真。

直到某天一起出去忘記給丈夫刷公交卡,她丈夫拿這事念叨了她足足1小時。

那一刻,她萌生了離婚的念頭,不顧父母勸阻、毅然而然地決定離開。

我看到過很多女生由於年齡或社會的壓力,在夜裡輾轉難眠把自己定義為大齡單身女青年,著急結婚,倍感焦慮和痛苦。

但今天通過這個典型的故事,告訴這些女孩一個道理:

不要恨嫁,不要因為年齡做出結婚的決定,更不要因為爸媽或其他人對自己的擇偶要求盲目做決定。

這個故事是一個極好的反面例子,我們應該以此為戒。

絕不能恨嫁,絕不能因為外在的條件限制,就必須要如何如何。

如果說一個人恨嫁時的痛苦是一百分,那因為恨嫁隨便找個人,痛苦有可能會上升十倍,變到一千分痛苦。

如果又因為已經結婚,不得不生個小孩,可能痛苦會再擴大十倍,變得萬分痛苦。

人生很多時候就這樣,一步錯,然後步步錯。

婚姻可以讓兩個相愛的人更幸福,但決不會讓兩個頻率不同的人日久生情。

所以,縱使可以在短時間內找到與自己匹配的人,但要想步入婚姻的殿堂就需要慎重地思考。

婚姻並非兒戲,不應該用冒險的心態去試探。

我們要通過戀愛,在相處的過程中慢慢了解對方、檢驗對方是否適合陪伴自己度過餘生。

對方的性格、人品、家庭環境、成長經歷、三觀等,這些都是需要花費時間了解的。

在了解的過程中,更能確認對方是否願意與自己承擔起婚姻里的責任,以及生活的重擔。

談戀愛,其實就是做選擇題的過程,而這道選擇題往往會決定未來的婚姻幸福度。

所以,不要因為害怕浪費時間而急急忙忙地做決定,最終做出的選擇一定要經過慎重考慮。

先戀愛再結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婚姻的幸福指數。

02

我曾對以往的諮詢案例做過總結,產生離婚念頭的原因通常有感情基礎薄弱、家庭暴力、出軌,缺乏溝通等。

但你知道,哪一種原因導致的離婚率最高嗎?

日常生活里的瑣事。

曾經有位讀者,她與丈夫在戀愛期間感情一直都很好,對方非常溫柔體貼、有耐心。

在沒確定關係前,她就表達不和公婆住、要有婚房、地段和面積沒什麼要求,她丈夫當時也一直表示沒問題。

但男方家人對於婚房一直在拖延,最後施壓和對方父母正面談論,才承諾兩年後買房。

於是她同意先登記,婚後倆人在上班附近租了很小的房子暫時居住。

正是這個時候,她發現婚後很多事情和戀愛時候是不一樣的。

倆人經常會因為日常生活中的家務大小事,資金開銷等問題而產生爭執。

雖然現在倆人已經和好了,但婚後激增的矛盾、生活質量的直線下降讓她對未來很焦慮。

結婚與談戀愛,其實意味著兩種不同的生活。

戀愛期間是蜜月期,可等到步入婚姻,兩個人開始正式過日子,產生落差感是很常見的。

因為談戀愛只需要面對浪漫,而婚姻每天要面對的是柴米油鹽,這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模式。

所以,結婚需要有個談婚論嫁的過程,雙方之間要取得的若干共識。

最基本的幾個共識如下:

1、是否與公婆同住?

由於兩代人生活以及思想觀念不同,難免會在日常相處中有些磕磕碰碰,並且也會感到不自在。

所以對這個問題很在乎的人,最好在婚前就先商量好。

除此之外,還有婚後家庭的權力、孩子的教育、財政干預等問題都需要問清楚。

把醜話說在結婚前頭,總比結婚後發生分歧、引發雙方家庭不愉快要好。

2、確立夫妻的基本角色,認清互相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明確各自的角色:

是男主外女主內?

還是雙方建立和平共處友好的一個家庭,彼此擁有平等的權利、義務,又或者是其他類型?

家庭的責任是如何分配的?

對方負責什麼,自己又負責什麼?

一定要在婚前就說清楚,家庭責任是非常重要的,責任不清晰就會導致最後相互扯皮。

對方是那樣的,自己是這樣的,最終推來搗去,解決不了問題,也不能達成共識。

我遇到了很多女性來訪者,她們抱怨結婚後老公就當上了甩手掌柜,從來不幫自己幹家務,每天回家只會玩手機。

她們覺得很氣憤,也覺得不公平。

其實這些問題在婚前說好,制定好規則,並且達成一致,到了婚後會少很多的麻煩。

3、在衝突中經常遇見的金錢問題。

金錢關係,是兩個人在談婚論嫁時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定要說清楚這個家庭的開支問題,由誰來管錢。

如果兩個人沒有討論這個問題,就會引出更多的問題。

雙方要確立家用錢由誰來支出,怎麼支出?

比較簡單的一個方法是大家共同負擔生活費用,一起把錢打到一個公共的卡裡面。

如果不是共同負擔,是由對方負擔,那我們可以直接對他工資卡進行一個規劃。

注意的是,不要因為管工資卡就高興。

要記得一條最基本的規則:

金錢是一個權利,但是它也是一個義務,一定要做好每一天的賬務記錄。

一定要記賬,哪怕只是買了一袋鹽,打了一次車,所有的開銷都要記錄下來。

每個月都要給另一半看看這個月的開銷、收入、支出、支出結構、預算、這是很重要的環節。

如果能把所有的細節都做到很到位,男人才會心甘情願上交經濟大權。

以什麼方式走進婚姻,往往也決定了婚後擁有什麼樣的婚姻。

03

「未婚先孕」曾是讓人避之不及的詞語,但如今似乎越來越普遍的發生。

當然,未婚先孕並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

兩個人因為相愛走到了一起,試婚、同居自然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未婚先孕就是一場豪賭,誰都沒法確保在下注後正好賭對,幸福餘生。

同樣是位女性讀者的故事:

她和她男朋友的感情一直以來都很好,因為意外懷孕,結婚提上日程。

然而在雙方家長談彩禮的時候,男方父母卻遲遲未現身,並且哭窮說家裡沒錢。

她父母當場承諾彩禮是給她們小兩口的,並且也會給相應的嫁妝,不料還是不歡而散。

她男朋友怪罪她談彩禮時沒有幫自己說話,第二天就打電話來提分手。

她父親一時之間氣不過,去了男方的家裡,卻受著屈辱回來說:「孩子,這婚咱不結了,好嗎?」

未婚先孕通常都會遇到一個問題:在談及彩禮的時候被殺價。

而婚前殺價,本質上都是因為無法心甘情願,以及認定對方不會走。

再直白一點,就是男生認為給予對方這樣一份彩禮錢是不值得的,又或者即使這份彩禮不給也無實質上的損失。

因為他知道,這於對方而言也是難以接受的事。

就像上文的故事,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

一個女生給一個男生出了一道結婚難題,於是這個男生便給了這個女生一個難以接受的結婚條件。

在婚前殺價的過程當中,男生最大所說的「經濟條件不允許」,就是「我不願意這樣結婚」。

除此之外,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意識到一個扎心的真相:未婚先孕,其實為難的是父母。

明明是兩個家庭之間的談論,但父母卻毫無籌碼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最後的結局,往往是父母念及女兒的身份,從而忍氣吞聲、放下尊嚴默默接受這一切。

未婚先孕從來都不是女人的錯,但這個錯造成的一切後果卻需要女人來承擔。

所以,不管有多愛對方,先戀愛、再結婚、後懷孕的順序千萬不要顛倒。

雖然緊跟著這個順序婚姻不一定會幸福,不緊跟這個順序婚姻也並不一定會不幸,但至少可以確保自己不會處於被動的處境、孤立無援。

無論最終如何排序,希望每個人最終都能在婚姻里遇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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