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女巫:跟魔鬼「通女干」的女人,必須處死!
電影《哈利波特》的發行,讓全球陷入一股「魔法熱潮」當中。
然而你知道嗎?在中世紀時期「魔法」可是一種禁忌,當時人們對於未知充滿恐懼,也畏懼巫術因而出現了所謂的「獵巫行動」,有許多無辜的人們因而喪失生命。
其實初時男巫和女巫被指控的人數一樣多,直到1487年一本獵巫手冊《女巫之槌》問世後,西方社會才把獵巫矛頭指向女性。
書中宣稱「巫術是來自肉ti的se欲,這在女人身上是永難滿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愛肉ti樂趣,於是以xing的愉悅誘使她們效忠」。
所以在不少有關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獻當中,都有跟魔鬼X交的罪名。被判死刑的女巫,財產會被沒收,令政界和司法界對獵巫運動更加積極。
在迫害的巔峰期,很多不懂巫術的女人也遭人誣告罪成而被活活燒死。
而且在巔峰期的16世紀,獵巫審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審判。
根據《女巫之槌》的描述,當時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女巫是取決於以下這些特徵:
1、女性
這聽起來很荒謬,但現實就是如此,雖也有男性被認定為「巫師」,但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2、年紀大
不管已婚還是未婚,歲數較大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的可能性比較大。
當時的受害者有71歲的Rebecca Nurse和77歲的Mary Bradbury。後者的丈夫甚至被迫逃離家鄉。
3、年紀小
那時瘋狂的人們不會因為你是孩子就放過你。
當時只有4歲的女孩Dorothy Good被迫承認自己被惡魔控制,導致她的媽媽被處死,她在監獄中度過了艱難的幾個月,之後終身都被精神問題困擾。
4、貧窮
當時一名叫做Sarah Good的女乞丐被認為是女巫慘遭處死。乞丐處於社會的最底層,很容易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5、富有
沒錢不行,但是有錢也不能免於受害,尤其是當你是個女人的時候。
據統計,在1620到1725年間,美國新英格蘭區被當作女巫處死的女性90%都有獨立的經濟來源。
6、有很多女性朋友
在那時,一群女性聚會,如果沒有男性在場,就會被認定為是崇拜惡魔的活動。
7、與人爭執
一些人與對方發生爭執後,就誣告說看見對方參與崇拜惡魔的活動。這種報復方法在當時很有用。
8、家中有很多孩子
人們認為巫師的「黑魔法」之一就是從其他人家中偷盜小孩。如果家中孩子很多的話很容易被人懷疑你是巫師。
9、孩子太少或者沒有孩子
如果家裡的孩子太少,再加上鄰居家的孩子生病或者出現其他意外時,一個不幸的話那個意外很可能會被歸結到你的身上,你可能會被當成是女巫或者巫師而被監禁處死。
10、提出反對意見
一名叫做Rachel Clinton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的理由就是「忿恨、多管閑事、要求太高」。
所以當你是一名女生,站在男性面前提出反對意見的話,那個行為真的很危險。
11、臉上有痣或其他明顯特徵
胎記、痣等都是女巫的證明,人們認為這些人會喝血,在臉上出現記號。
12、牛奶變質
在塞勒姆,人們認為女巫會使得牛奶變質。如果你家中的牛奶變質,而且還恰巧被別人看到,你就可能被認為是女巫。
13、穿兩種或者兩種材料以上製成的衣服
任何違反聖經規則的事都可能被冠上巫術的罪名。穿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材料的服裝在當時被認為是邪惡的。
14、在醫療機構工作
當時在醫療機構工作的女性經常會被認為是女巫,因為她們受過教育,而且又懂得女性的生理特徵,這些都是當時的教會最不能允許的情況。
這些女性的下場通常都很悲慘。
修道士弗里德里希·什佩仔在1631年寫的一篇文章所說:
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
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
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
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法官認為,巫女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
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
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
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泄露秘密。
記得最深刻的一種辨別方法,是把一個女人扔進河裡,如果她浮起來了,說明她是女巫,因為撒旦不願信徒失去生命;
如果她沉下去了,說明她是無辜的,但可想而知,那個女人一定被淹死了。
在獵巫行動的掩飾下,陌生人的不滿甚至是污衊,都能輕易殺死一個女人,比如女人如果不願意接受某人的求婚甚至是陌生人的索吻,都有可能被污衊為女巫,一旦面臨指控,自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歐洲有數十萬女性因此被定為女巫而處死。
同時,在獵巫行動中,由於貓被認為是女巫的幫手,也遭到了屠殺,由於貓的大量減少,歐洲老鼠數量劇增,從而引發了黑死病(鼠疫),奪走了歐洲1/3的人口。可以說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最大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