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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是如何「結婚」的?除了「對食」,還有這兩種形式

宦官是封建社會中的特有產物,這個群體與常人不同,並不具備婚姻行為的條件,但是歷代以來,宦官群體中的婚姻現象也並不少見,更有甚者已經達到了收養或者過繼子女的地步。

明朝開祖皇帝朱元璋是貧民出身,登基之後進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革,使得明朝政治的中央集權程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一點為日後宦官得權的亂象埋下了禍根,而宦官地位權勢的提高也給其婚姻行為創造了條件。

除了外界原因以外,宦官自身心理需要也是其婚姻行為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典型的就是宦官普遍都有著「自卑」情結,生理上的創傷和心理上的痛苦寂寞使得他們更加嚮往愛與家庭,因此婚姻行為的出現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上圖_ 明太祖朱元璋半身像

  • 明朝宦官的婚姻形成方式

明朝宦官的婚姻主要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就是皇帝賜婚。

其實明朝初期,皇帝對於宦官的管束是極為嚴厲的,娶妻行為更是當時的宦官們不敢肖想的。不過宦官劉通的出現打破了這一禁令,劉通自幼隨皇帝征戰無數,軍功顯赫,因此皇帝破例為其賜婚。據史料記載,明朝中期以前,皇帝為宦官賜婚的現象並不少見,直到中期之後才漸漸結束。

上圖_ 《明憲宗行樂圖》中太監們

第二種形式就是「對食」。

對於「對食」,很多人應該並不感到陌生,熱播劇《甄嬛傳》中甄嬛身邊的宮女槿汐與皇帝身邊的宦官蘇培盛就是「對食」關係。「對食」顧名思義,只是兩個人面對面一起用餐吃飯,明朝時期「對食」關係的形成最初也是因為飲食引起的。當時的宦官們沒有專門的廚房供應三餐,只能是外送食物湊合吃,但是宮女們有自己的廚房起火做飯,精緻的食物吸引了許多宦官,「對食」現象漸漸出現。

而對宮女來說,和宦官交好也有著不小的吸引力,宮女們出入有許多限制,但是宦官就不同了,那麼她們和宦官結成友好關係之後就可以依靠他們出宮購買生活用品或者給家人捎信。

由此可見,宦官和宮女的這種「對食」關係其實是各取所需,互相幫助。

上圖_ 明朝宦官所戴的官帽

除了物質層面上的需要,精神上心理上的需要也是「對食」關係能夠存在並且持續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宦官們雖然迫於客觀原因生理上與常人不同,但是心理上依然嚮往家庭的溫暖,也對異性抱有好感,而宮女們一輩子都在深宮之中,內心也是非常寂寞無奈的,這種情況下「對食」關係也就成為雙方尋找情感寄託的一種比較合理的途徑。

到了明朝中後期,「對食」在宮中已經並不少見,皇帝也並不反對,而結為「對食」關係的儀式也和民間嫁娶儀式一般,自有一套規定的流程。

上圖_ 明朝的宦官

第三種形式就是與平民通婚。

明朝時期宦官的權勢不容小覷,部分宦官還有出使等職務,這就為他們接觸到平民女子創造了條件,雖然宦官與平民的婚姻有部分實質上是強欺強娶,但是皇帝的默認與縱容也使得效仿者不斷出現。

除了這三種主要形式以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比如有部分宦官結交娼妓,還有部分宦官對同性也抱有好感等等。雖然明朝中後期的歷代皇帝對於宦官的這些各式各樣的婚配行為基本上都是持容忍的態度,但是宦官與朝臣之間的結親卻是不容許的,這也是明朝宦官婚姻行為不能觸碰的底線。

上圖_ 《明宣宗行樂圖卷》中的宦官在踢球

  • 明朝宦官組建的家庭類型

除了婚姻關係以外,明朝宦官為了傳宗接代,通常會過繼或者收養子女,並由此漸漸發展成宦官家族或者派系。據史料記載,明朝宦官楊慶的養子甚至牽涉到了宮廷政變之中,而皇帝的默許和放縱也使得宦官收養子嗣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起初宦官收養子嗣的目的也就是為了彌補自己的缺憾,為了延續家族的香火,但是隨著宦官權勢的不斷提升,宦官收養子嗣的目的也漸漸與政治利益扯上關係,出現了宦官群體內的「拉名下」現象。

「拉名下」也就是年老的大宦官與初入宮中的小宦官所結成的類似父子的關係。大宦官謂「本管」,小宦官謂「名下」,兩者視同父子,由此漸漸形成了宦官家族,而到明代後期,「三代同堂」的宦官群體也並不少見,皇帝對此也並不反對,而在此基礎上又漸漸形成政治利益集團、各種派系,對明代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上圖_ 魏忠賢(1568年-1627年)

除了宦官群體之內的這種所謂的父子關係,當時的明朝有部分朝臣貪圖權勢富貴也主動結交宦官,認宦官做義父,形成宦官與朝臣之間的「義父子」關係。

比如大宦官魏忠賢,當時其人權勢滔天,想要結交其的朝臣自然很多,因此他名下的義子人數竟多達百人,此種關係實質上依然是為了政治利益而結盟的關係,因此手握重權的宦官有這樣那樣的所謂義子、養子就並不稀奇了。而一旦實權宦官倒台,這樣的聯盟集團瞬間就分崩離析了。

上圖_ 明朝《憲宗元宵行樂圖》中的宦官

  • 明朝宦官婚姻行為分析

宦官畢竟與常人不同,因此宦官的婚姻和尋常百姓的婚姻還是有本質的不同,它只是一種雙方的契約關係,明朝從來沒有在法律層面上承認這種關係的合法性,這種契約關係同樣也不符合禮法的規範,在整個社會中,它也只是得到小範圍的默許而已。

儘管如此,它的存在依然有合理性,雙方締結的這種聯盟在某種程度上是互利共贏的,這對處在深宮之中的宦官宮女們有著不小的吸引力。

上圖_ 明朝 御馬監太監 腰牌(正面)

不過,宦官的婚姻行為雖然對於這個群體來說有一定益處,但是對整個社會來說,卻是弊端重重。大量「對食」現象引發宮廷內部的混亂,爭風吃醋等等糾紛行為使得皇家威嚴蕩然無存。

而重權在握的權勢宦官通過「拉名下」、義父子等等行為不斷擴大自己的政治利益集團,結交黨羽,對於朝政穩定也有著不小的負面影響,使得當時明朝的統治越發的腐朽不堪,敗壞了當時的社會風氣,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明朝的覆滅。

作者:大獅子 校正/編輯:莉莉絲

參考資料:

[1]《明代宦官家庭現象研究》 鄭愛華 黑龍江大學

[2]《淺析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態》 高艷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科版) 2015.2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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